2007年4月30日 星期一

070417-24美國Austin,L.A.(四)

要來L.A.之前,看到的資料都是建議租車,在L.A.沒車的確會有寸步難行的感覺,但是我們實際停留在L.A.的時間只有完整的兩天,所以,我捨棄租車的方式,全部搭乘公共運輸,只是這麼一來,要去的地方也就相對受限制。
在L.A.預定的飯店位於市中心的小東京區,從機場往市中心,有許多種交通工具可以選擇。我查到一種叫FLYAWAY的巴士,直接從機場(LAX)可以到聯合車站(UNION STATION),需要的時間大約20-40分鐘,費用單程一人只要3美元,太划算啦。剛好預定的飯店離聯合車站不遠,到聯合車站之後在轉搭市區公車(Metro),一趟1.25美金,搭上市區公車只有三站就到了飯店,我才發現車站跟飯店的距離這麼近,走路都可以,只是,這時的天空剛好下著雨,拉著行李箱的我們,坐公車會是比較保險的做法。
一早到現在,根本搞不清楚經過多少時間,Austin跟L.A.之間還有2個小時的時差,總之,我們從早上在Austin的飯店吃了很貴的早餐之後,一直都沒進食,飯店辦裡CHECK IN手續,確認還是沒附贈早餐,只是這家飯店是我利用全球訂房網站訂到的飯店,比青年旅館之類的當然貴一些,整體相對來講,還是便宜一點。大約是當地時間四點左右,兩人出門尋找今天的第二餐。


訂在小東京區果然是正確的選擇,雖然還沒到晚上用餐時間,還是有一些店家有營業,挑了一家烤肉味道很誘人的韓國烤肉店,來到美國第四天,終於可以正常的吃一些比較熱的食物。美國人的餐點份量還真不是蓋的,一大碗白飯加上我們夜市牛排用的鐵盤,滿滿一大盤的高利菜舖底加上滿滿一大盤的肉,還好,今天一直沒有好好用餐,希望可以全部吃完。最後,還是剩下一些菜,了不起的美國大胃王餐~~~
填飽肚子之後,看來晚餐大概是可以不用吃了,買條土司回去當隔天的早餐,小東京區雖然很小,購物真的很方便,看來這幾天我應該可以不用再吃冷食了。
回飯店的路上,發現流浪漢好像很多,而且多到我懷疑有流浪漢協會這一類的組織,每個街口都有分配好地盤,彼此之間互相不侵犯。不清楚對遊客有沒有惡意,看起來是沒有,只是經過時會忍不住快步通過。難怪在電視影集中,要是在該區發生不可思議或難以理解的案件,警探都會到街上買漢堡請流浪漢吃,問問最近發生的怪事情。換句話說,如果他們不是穿著破舊的衣服,以及身上不要有異味的話,流浪漢們應該可以算是地方的24小時人力監視系統囉!!不過就目前對我而言,這個監視系統還是會讓我經過時感到毛毛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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