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去年年底,耐不住老是在家等當救火隊,也想要讓自己生活有點重心。因此,我不顧眾親友內心強烈的反對,跑去找了一家安親班當安親老師,想也知道,我絕對做不久,跟我的理念差太多啦。總而言之,做一個多月,逮到機會謊稱身體不適,還是辭職了。原本以為做一個多月的工作對我的後續生活應該不會造成太大困擾,辭職之後繼續安分的當個救火隊,繼續沒事實在家閒晃。怎麼會知道就在離職之後大約經過一季這麼長的時間,某一天肉先生拿回一張公司給的通知單。
通知單的內容是關於肉丸子的健保問題,自從沒有固定工作以來,我的健保一向是在肉先生那邊加保。當初跑去工作,也沒跟安親班方面問清楚,一直以為健保沒自行辦轉出就沒問題。通知單上面說明了,肉丸子的健保已經在95年12月某某日強制轉出。兩人左思右想,推斷應該是安親班這邊加保的關係,既然已經離職了,我目前的狀況應該是沒健保。印象中,沒繳交健保費過一段時間,健保局會來函通知:妳沒繳健保費。
等收到單子再處理也可以。
沒想到隔了幾個月都沒收到催繳健保費的通知單,關係到我看病需不需要花大錢,特地找了健保局的電話,服務還不錯,打電話就可以知道有沒有在保中。結果,電話那頭的小姐非常客氣的告訴肉丸子。
『小姐,您目前的資料顯示在保中。』
(公司有這麼好心,員工都離職了還不退保嗎?還是有哪個好新人幫我繳錢?)
『可以讓我知道加保單位是誰嗎?』
『很抱歉,基於隱私權的保護,我們不方便在電話中告訴您,如果您有需要可以帶身分證、印章到健保局來調閱資料。』
也就是說,我如果要找出好心人是誰,一定要跑一趟就是了。在這麼想都覺得不對勁,如果是安親班幫我加保,我人都離職了還不退保,就表示安親班默默的在幫我繳交健保費,一個月的保費大概夠我花用一星期了吧。
暑假一開始,馬上飛車到健保局去調閱資料,健保局人員服務很清切,志工服務隊也很讚,幫忙印身分證不用收錢。只是,沒想到健保有問題的人這麼多,領號碼排隊拿到我的資料,等了快一個小時,資料列印只花了短短30秒。列印出來的資料顯示,我最後一個加保單位是某某補習班,果然是安親班默默幫我繳健保費。不過,我想,安親班方面應該自己也不知道這件攸關安親班支出的重大事件吧。我個人私下決定,等我七八月份該考的試考完再來處理。
打電話跟安親班聯絡,果然老闆自己都不知道員工離職要自己辦轉出,電話中不斷跟我強調,他們以前都是會接到通知,說明該人員已經強制轉出健保,怎麼我的會要他們自己去退保?有求於人,雖然心中已經覺得這人雖然當老闆還是搞不清楚健保的處理規則。慢慢解釋說明,被強制轉出的是公司的正式員工,所以公司方面可以強制入保,我的狀況是以眷屬的身分加保,一定要安親班這邊退保之後,我才能入保。
安親班老闆一聽,驚訝的說:『如果真的是這樣,那我這邊不就多繳了好幾個月的健保費?』(是呀,規定是怎樣應該要自己搞清楚才對。)
『應該是我說的這樣沒錯,如果有問題可以去問健保局會比較清楚。』
『這件事我會問一下會計師,看看情況怎麼樣,會再跟妳聯絡。』
會計師??會計師也懂這個?我對會計師一點概念也沒有,只知道他是幫公司算錢做財報的人,健保問題可以問嗎?這我倒是不清楚。不過,既然對方都說會處理,我就耐心等電話吧。
過了幾天一直都沒電話來,一下子也忘了這件事,直到上星期去拜訪醫生,健保卡不能刷。咦!電腦上顯示:未在保中!也就是說已經把我轉出了,不是說要打電話給我也沒有。只好用自費來繳費,還好這一次自費比健保還便宜,原來去醫學中心看病,健保不一定比較便宜。
只是轉入肉先生那邊還需要健保轉出證明或是健保局的不在保證明。健保局離家有點遠,一趟路過去得花費不少油錢,記得以前工作離職時有拿過轉出證明,還是硬著頭皮再度跟安親班交涉。
『退保證明,我們沒這個東西。』
『沒有正式規格,就是一張單子說明我確定已經在幾月幾日退出健保,在加蓋公司章就可以。』我印象中拿過的健保轉出證明就是這樣。
『這樣呀,我會再問看看會計師。』(又問會計師,這個會計師會不會太厲害?老闆會不會太搞不清楚規定?)
盧了好幾天,我的尷尬指數不斷上升,問題是對方一直搞不清楚該做的事情。前天下定決心一定要拿到轉出證明,再度打電話詢問。
『妳的怎麼這麼麻煩呀?』自己沒搞清楚,乾脆怪起我來了是吧。
『這就是規定。我能不能今天就拿到?』懶得講太多,免得拿不到我要的東西。
『我問過會計師了,他說沒有這種東西,你只要向健保局查就可以知道已經轉出,可以加保。在妳打電話來之後,我就已經把你轉出了。』又是會計師。
『這個沒有固定格式,就是只要寫清楚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生日,幾月幾日轉出健保,然後加蓋公司章就可以。』
『這樣我用手寫給你,可以嗎?』
當然可以,只是我沒想到真的是用手寫的,本來以為好歹也會用電腦打個字,沒有,就是一張手寫的證明,不過有蓋公司章,我想這樣應該就可以。拿這張證明時,老闆還不忘跟我說我還幫你多繳了好幾個月的健保,健保局還要我出示證明,證明你已經離職才可以轉出。語中透露著不耐煩跟妳真麻煩還有我了了很多錢的訊息。
只是,我想想,如果不是我告知安親班這件事,搞不好到現在安親班還在默默當好人幫我繳健保費。我的確是打了很多電話過去麻煩,但是,我已經說明以前公司的轉出證明是如何如何,應該是很簡單的事情,非得要去問會計師才能夠確定,問健保局不是更清楚?一張不用一個小時可以完成的證明書,最後處理時間接近一周。本來一電話就可以搞定的事,最後打了不下十通電話才完成。
這件是給我的教訓就是,千萬不要以為當老闆的人很清楚這些規定,有時候還是自己搞清楚自己該有的權益比較重要。離職時,一定要記的跟老闆要健保轉出證明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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